够他们几个毛孩子吃了。
赵云先切了一块最嫩的掌心肉给董杏儿,又给弦断他们一人切了一块,最后递给文长一块道:「老弟,尝尝?」
文长犹犹豫豫,抿着口水道:「出家人吃肉不大好吧?」
「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嘛。」
「小僧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句话,颇有道理!」文长点点头,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第一次听这话,反正是借着这句话过了心里那道坎,接过熊掌肉后小心翼翼撕了一小块放到嘴里。
铁甲暴熊虽然五大三粗,但它的肉却是细腻有嚼劲,入口香气饱满持久,吞入腹中能让人瞬间感受到满满的满足感。
「臭弟弟,再给姐姐来一块!」
「我也要!」
本在慢慢品尝的文长看着董杏儿几人大快朵颐的样子,估算着自己再不快点就吃不到多少了,于是不自觉见加快了速度,吃的是满嘴流油。
赵云当然不会错过美味,跟着一起享用起来。
「云兄!」吃着吃着,文长忽然停了下来,道:「你刚才说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,可这肉有了,酒嘛……」
孟起听到这话赶忙道:「对啊大哥,你不是存了点春风渡么,快拿出来呀。」
高顺和弦断也同时望向赵云,一个个本都是爱喝酒的主,只是肉太好吃一时忘了,谁承想让个和尚先想起来了。
董杏儿望着文长道:「你到底是不是和尚,吃肉就算了,还要喝酒?」
文长略显尴尬道:「不入红尘怎算历练?不瞒几位,我也是在典籍上看过酒的记载,还不曾喝过?就连这肉,也是第一次吃。」
说话间,赵云已经从石珠空间中搬出了一大坛子酒,道:「既如此,就喝他个一醉方休!」
一整只熊掌,二十斤春风渡,几人一直吃喝到深夜,才陆续睡去,赵云却是一个人来到洞外,晃了晃脑袋让自己清醒几分。
「一点寒芒先到,随后枪出如龙!」赵云手持长枪,回想着杀死铁甲暴熊的最后一枪,也不知是阴差阳错还是水到渠成,他终于是悟出了梦寐以求的枪势。
「枪,冲锋之王,兵中霸者,练枪者当有势!」
这是他第一次练枪是老头子说的话,当时他不明白为何练枪要有势,现在有了一点明悟,没有势用不好枪。
用枪者当有一往无前,一枪捅破天之势!
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领悟枪意。」
领悟枪势只是练枪的第一重境界,后面还有枪意,如同剑客都渴望掌握剑意一样,用枪者也无不希望能领悟枪意。
传闻领悟了枪意,可以引动天地大势,使招数威力倍增!
良久,赵云摇摇头道:「刚悟出枪势就想着枪意,看来我是膨胀了,要不得呀!」
原地站立了半个时辰,调整好心态后,赵云开始练枪,从三岁那年他第一次拿起枪开始,哪一天不练一会,都
会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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