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夫人。”
苏修将两种药分别递给床上的贵妇,叮嘱道,“想要治疗这种病,您需要每日将这种药膏涂抹在您的患处。不过涂抹的时候,最好用这个。”
说着,苏修又拿出了一袋棉签。
“这个是……”
贵妇有些惊讶的看着苏修手上的东西。
“这是棉签。”
苏修谦虚道,“我发明的一种医疗用途的器械,已经申请了专利。”
这年头还没有棉签这种东西。
这是十几年后一个美国人为了给自己儿子掏耳朵发明的。
但现在苏修则是已经提前将其截胡。
事实上,他已经给很多东西都申请了专利——
比如青霉素。
顺便一提——
青霉素的发明者是大英科学家亚历山大·弗莱明,而提纯它的则是大英病理学家霍华德·弗洛里。
然而,弗莱明发现了青霉素,但他并没有意识到他发现的是什么。
反而是弗洛里与他的助手厄恩斯特·钱恩提纯并证明了青霉素的功效,说是他们开启了抗生素的时代也不为过。
可讽刺的是。
身为科学家的弗洛里在成功提纯青霉素后,决定将这项技术献给全人类。
是以,尽管另一位青霉素的发明家、弗洛里的住手钱恩苦苦劝说,但弗洛里却始终坚持放弃申请专利。
他的原话是‘我认为,知识是由全人类共享的,青霉素的研究成果也应当如此’。
既然好友都这么说了,钱恩也拗不过他,也只得同意放弃申请专利。
然而讽刺的是,他们的高尚品德并没有什么卵用——
因为在两名发明家均为申请专利的情况下,青霉素的专利最终被一个米国制药公司申请了专利。
而身为青霉素发明者的弗洛里反而被告知,如果他想继续生产青霉素,必须向这个制药公司购买专利。
而这个制药公司的名字,叫辉瑞。
这正印证了那句话——
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,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。
苏修自然没有弗洛里那样高尚的品德,他也不觉得其他人有。
所以,与其为他人做嫁衣,还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。
当然。
虽然申请了专利,但苏修并没有量产的念头。
至少暂时没有。
开玩笑,他就指望着青霉素给自己拓展人脉,怎么可能现在就量产呢?
要是随便一个医生都能用青霉素,那别人还需要来求着他吗?
自然是不需要的。
所以这种情况,自然也是万万不能出现的。
这也是为什么每次治疗之后苏修都要收拾医疗器械、同时还把所有药物全部放在空间背包,到用的时候才拿出来的原因——
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万一有人偷他的药呢?
而这一次的治疗,也是同样如此。
“夫人。”
苏修收回心绪,接着说道,“还有这种药,也同样可以治疗您的病。两者双管齐下,您才能最快痊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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